2017年1月12日 星期四

警協尋失蹤人 助返家團圓過新年

警協尋失蹤人 助返家團圓過新年

記者吳佳俊/報導
  春節假期向為民眾返鄉團聚的傳統重要節日,為了讓家家戶戶都能闔家團圓,花蓮縣警察局要求所屬員警,發揮同理心,深切體會失蹤人家屬焦急不安與無助、期盼的心情,並展現「民眾大小事,都是警察的重要事」之積極服務態度,落實失蹤人口查尋工作,希冀能讓民眾都平安快樂團圓過好年。
  為讓失蹤人口也能返家團圓過新年,花蓮縣警察局要求員警受理失蹤人口報案時,應善用受理報案e化平台資訊系統及警用行動電腦加強查尋工作,且受理報案應不分管轄、隨到隨辦,迅速通報查尋,並利用執行各種勤務機會,主動針對轄內失蹤人口實施清查,定期訪查失蹤人家屬,瞭解失蹤人可能去向,仔細分析發生原因尋求相關線索加強查尋,以協助失蹤人早日返家。
  另花蓮縣警察局也呼籲,若民眾家中不幸發生失蹤案件,警方絕無失蹤超過24小時才能受理報案的規定,失蹤人親屬應立即至最近警察單位報案,由受理單位立即建立全國協尋機制,爭取尋獲黃金時機;如果家中有走失傾向親人(失智症、智能障礙及精神疾病患者等),可由本人或家屬陪同至警察局鑑識科及各分局偵查隊建立指紋資料,以協助警方發現走失人口時身分核對,完備走失家人協尋機制,也請民眾廣為宣導,以提高走失家人返家團圓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