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8日 星期六

落實巡邏勤務 眼尖員警查獲機車竊案

落實巡邏勤務 眼尖員警查獲機車竊案

記者吳佳俊/報導
  一名竊賊日前在火車站附近偷了一輛機車,昨天騎著贓車外出時,因為闖紅燈而被民意派出所員警攔下,眼尖的員警發現該機車廠牌與鑰匙孔上的鑰匙廠牌不符,加上林姓嫌犯對於車輛來源也交代不清,經警方聯繫原車主後,林嫌才坦承行竊,警方偵訊後依刑法竊盜罪移送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花蓮分局表示,這名林姓犯嫌有多項竊盜前科,也是警方列管的治安顧慮人口,這次林嫌再次偷竊機車,是選擇停放在火車站附近的機車,他看準了這些車主多數從家中騎機車到火車站,接著搭台鐵火車到外地上班,因此這些機車往往停放一個星期以上,竊取後短時間不會被車主發現。
  沒想到林嫌千算萬算仍失算,民意派出所巡佐陳毅名、員警袁家勳二人,昨天中午1時30分許在轄區巡邏時,在花蓮市華西路與美工七街口發現林嫌騎著黑色機車形跡十分可疑,見到警車竟然慌張的閃避,甚至沒發現自己已經闖了紅燈,員警於是尾隨至適當處所將他攔下盤查。
  一開始林嫌還刻意保持鎮靜,主動向員警表示機車是向朋友借來的,員警袁家勳透過M-Police警用行動電腦查詢,發現該機車未報失竊,但眼尖的員警發現該機車為光陽廠牌,但林嫌卻使用山葉機車的鑰匙,詢問林嫌發現他無法解釋,員警於是進一步聯繫車主展開追查,果然發現機車是4月14日在花蓮火車站附近失竊的,於是將騎乘該車的林姓犯嫌帶回偵辦。
  林嫌接受警方偵訊時坦承因為沒有代步工具,才會利用撿來的機車鑰匙行竊機車,連自己也沒注意到鑰匙和機車的廠牌不符,卻被眼尖的員警識破,讓他不得不坦承行竊,全案依竊盜罪移送法辦。

圖:民意所員警查獲林嫌偷竊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