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8日 星期六

縣府舉辦廉政巡迴宣導座談會

縣府舉辦廉政巡迴宣導座談會

記者張麗英/報導
  花蓮縣政府104年廉政巡迴宣導座談會近日在秀林、萬榮、鳳林、玉里等鄉鎮公所舉行,參與的基層公務人員反應熱烈,不但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有深刻認識,並且有助提升政府清廉形象。
  有鑑於過去少數公務人員接受職務利害關係廠商飲宴招待與財物饋贈而觸法,影響機關及公務員形象甚鉅,為提供基層同仁充分資訊明確遵循,政風處遵照縣長傅崐萁指示,主動聯繫各鄉鎮市公所辦理廉政座談。
  政風處長余世銘表示,「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不是律法,而是道德規範屬於行政規則,規範公務員請託關說、受贈財物、飲宴應酬之應對進退,目的在於引導公務員執行公務時,需以公共利益為依歸,廉潔自持、依法行政,贏得民眾對政府信任與支持。
  政風處人員分享實務調查經驗,說明飲宴應酬、請託關說與財物餽贈可能衍生貪污之關連性,提醒同仁:「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引據案例,釐清請託關說、飲宴應酬與財務餽贈定義,及一般人員可能誤解及處理注意事項,適時提醒公務員遇廠商財物饋贈。為利證明,應即簽報並通知政風機構登錄及辦理退還。
  同時,籲請公務員與廠商互動應謹言慎行,避免不當聯想,衍生困擾,又廠商任何公關花費都會詳細記載,倘公務員接受與職務有利害關係廠商之飲宴招待或餽贈,而有背離職務或瀆職情事,上開飲宴或餽贈因與職務具對價關係,將衍生貪瀆情事,而非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行政責任事件。
  另,對於與職務無利害關係廠商之飲宴應酬或財物餽贈,應注意場合及參加對象,遇與身分、職務顯不相宜,應避免;饋贈倘超過正常社交標準者,應簽報及知會政風機構。公務員配偶、直系血親、同財共居家屬名義收受及藉第三人收受轉交者,將推定為公務員之受贈。
  在採購監辦時,政風處發現基層鄉鎮市公所因為人員遷調等因素,在採購經辦人員尚乏實務及專業能力,發生採購疑議情事,特別提醒同仁在辦理開口契約、共同供應契約及最有利標評選時,應注意單價合理性、善盡詢訪價及評選委員名單等採購應予秘密事項之維護,以避免違失,建構公平、公正之優質環境,提升採購效能。
  余處長強調,座談會的目的,在引導公務員執行職務過程,服膺倫理規範核心價值,唯有拒絕廠商邀宴、饋贈,以贏得尊重,做個驕傲、自信的公務員之期勉,共同為地方建設與民眾福祉打拚努力。

圖:鳳林郷公所同仁專心聽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