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團體籲立院退回劃設辦法
原民會回應:尊重立法院職權
本報新聞中心/報導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等團體8日於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訴求請立法院退回2月18日甫發布施行之「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一事,原民會說明如下:
一、對於該記者會訴求傳統領域不應排除私有土地部分,原民會強調,歷史上的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到目前已有很大的變化,許多地區是公有土地,有些則是成為都市地區或私有土地。而私有土地的所有權人不只包括非原住民,也包括原住民個人,若將其劃設為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導致「個人」使用土地仍須經原住民族或部落集體諮商同意,將與憲法第15條保障私人財產權產生衝突,恐引發爭議並產生執行上困難,因此現階段先暫時排除私有土地,才不會影響原住民與非原住民個人的財產權。其次,原民會在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並考量政府過去10年來3度送進立法院的土海法草案版本,針對傳統領域定義均僅限公有土地,因此現階段先暫時排除私有土地可大幅降低財產權受影響所引發之爭議。
二、傳統領域的問題已討論12年,原民會非常理解族人對傳統領域劃設的期待,這次公告的劃設辦法無法讓所有族人都滿意,「因為法律的授權有侷限性」,原住民族基本法對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土地沒有作出定義,也沒有授權原民會可將私有土地定義為傳統領域;而人民的財產受到憲法保障,私人土地的所有權雖可限制,但必須要有「法律」明確規定才能限制。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在過去400年都流失掉了,在沒有法律授權下,原民會只能跟各部會協商,先達成讓公有土地可劃設傳統領域的共識,從公有土地開始,至少可以劃設80萬公頃,這是原住民族基本法實施12年來,傳統領域法制作業的一大進展;傳統領域劃設公告後,包括臺東杉原棕櫚渡假村及南投向山旅館BOT、孔雀園BOT等案的開發都可透過取得部落同意的機制,具體確保族人權益。
三、至於傳統領域落入私人產權的土地正義問題,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指出,蔡總統去年成立原轉會,就是要透過歷史的還原處理過去的不正義,包括土地流失的問題,希望以原轉會為對話機制,與各族推舉的委員持續對話,也歡迎族人表達多元的意見,行政團隊願意用各種管道與族人對話,找到最好的解決方式。此外,原民會也會依原基法第20條之授權,針對原住民族土地之調查處理、土地及海域之管理利用另定專法,持續推動「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等相關法律的制定,因為唯有健全相關土地法制規範,始為解決原住民族土地問題的根本之道。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最後表示,原民會已走完公告該辦法的所有程序,包括與各部會、相關縣市政府及公所研商、舉辦分區說明會等,立法院若有意見,也可將備查改為審查,原民會作為政府行政機關的一員,將尊重立法院依法行使職權之權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