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度西洋情人節 拒絕恐怖情人「劫」
記者吳佳俊/報導2月14日情人節是一個關於愛情、鮮花、巧克力和賀卡的浪漫節日,在這一天,收到男友或女友贈送的禮物是十分浪漫的事情,但並非所有情感總是甜蜜溫馨。根據美國NAVW(National Violence Against Women)的研究指出,在特定節日、生日、紀念日等非常容易遭到恐怖情人的攻擊,特別是女性,對於人身安全帶來很大的傷害甚至於死亡,特別是情人節。
由愛生恨甚至行凶殺人,類似的社會新聞近年來層出不窮,其實愛情時常是盲目的,尤其是熱戀的時候,原本朝夕相伴的戀人卻能一夕間成為「恐怖情人」, 特別是正遭受前夫或是前男友的「跟蹤騷擾」,或是正在談論分手的的女性,在情人節這天必須要特別小心,避免在這天成為「恐怖情人節」的被害者。
另外,每年在情人節過後,約會強暴案件也有明顯增加的趨勢,很多人都是在浪漫的氣氛當中,因為鬆懈自我的防備,又加上酒精催化與助興之下產生了令人惶恐的約會強暴。根據衛生福利部公布104年度性侵害案件通報件數1萬6,630人,其中將近兩成,超過2千多件的案例是因為酒醉而遭人撿屍或是性威脅的「約會強暴」,這樣的數字等同於一天發生6件類似案件,衛福部也特別強調,七夕情人節、西洋情人節以及耶誕節都是發生的高峰期,女性朋友不可不注意提防。
花蓮縣警察局特別提醒,未同居或未曾同居的親密關係暴力,過去不是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令適用對象,自105年2月起,家庭暴力防治法新增第63-1條,提供16歲以上未同居親密關係暴力的受害者,若遭受到肢體或精神暴力、傷害、跟蹤、騷擾或脅迫行為的「恐怖情人」時,都可申請保護令,尋求協助與保護,及早介入年輕族群親密關係暴力防治,讓人身安全保護更周全。另曾屬或現屬同居之伴侶、或是離婚夫妻間,若有遭受家庭暴力行為,請立即撥打110報案專線或113婦幼保護專線,警方會立即處理並提供適當保護,例如:協助送醫、受理報案及通報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提供後續必要之協助。
呼籲女性朋友應特別注意犯罪易發生之人、事、時、地,提高警覺,儘量避免讓自己暴露於危險的情境之中,應該要謹記「三不四要」的原則:「不與陌生對象約會、不單獨到對方住處赴約、不任意食用不明食物或飲料,約會前要了解對方生活背景、要選擇正常約會時間、要在熟悉的社交場所或人多地方約會,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告知家人或是朋友自己的行蹤」,避免成為狼口下的待宰羔羊。花蓮縣警察局為提供婦幼安全生活空間資訊,透過婦幼安全專區網頁,宣導婦幼安全保護知識及提供民眾易發生婦幼被害犯罪地點通報平台,希望民眾能踴躍上網參考,並提醒民眾平時多一分注意,就可少一分危險,預防遭受性侵害最大的絕竅就是─預防犯罪由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