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美琴「發展觀光條例」修正案初審通過
重大觀光投資將享有租稅減免、外籍人士可任導覽員
記者張麗英/報導為提振台灣觀光產業,開發多國遊客市場,15日於交通委員會上立委蕭美琴提案修正「發展觀光條例」多條條文初審通過,包括加入得用外籍人士擔任特定景觀區之導覽工作,吸引外國籍遊客到訪。並對重大觀光產業投資租稅減免條文再行修正,使規範更加精確符合時宜,期能開創另一番觀光榮景。
到國外觀光時,常因語言不通對精彩的外語導覽鴨子聽雷,錯失深入了解地方故事的機會。台灣現正積極開拓多國觀光市場,外語導覽員的人才培育重要性不言而喻。而許多熱愛台灣久居的外籍人士以及日漸增加的新住民朋友,除了母國的語言優勢外,更因長時間融入台灣文化,能有效地以外語闡述台灣景點的獨特性,儼然成為觀光產業發展的重要人才庫。
因此,在發展觀光條例中除原有導覽人員服務之外,蕭美琴主張增列聘用外籍人士、留學生做為輔助角色,提供不同外國語言的選項。受聘用的外籍人士不但能提供外國遊客更周全的服務,也強化對台灣在地的認同與連結。
除此之外,蕭美琴指出,台灣處於太平洋島鏈中心,作為國際會展基地具有地理位置上的極大優勢。以她自身參與多次國際大型會議的經驗而言,會展活動所引進的客群,不但停留時間較長,人數上的加乘效果更是非常可觀。因此也極力要求觀光局研擬會展活動的配套方案,創造友善環境,吸引國際會展將台灣選作籌辦地點。
再者,蕭美琴更指出,觀光產業的投資因有長期永續的特性,但高額的土地成本與長時間的回收年限,讓許多有意投資的民間業者卻步。基於永續經營的原則,並鼓勵民間參與,蕭美琴也在發展觀光條例第四十九條修正案中明示,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的觀光產業投資,地方政府得訂定地價稅、房屋稅等租稅上適當減免條件。
15日蕭美琴所提「發展觀光條例」修正案於交通委員會上凝聚共識,順利審議通過,顯見提升觀光產業品質是現下施政重要方針。蕭美琴表示,雖振興觀光發展仍有許多困境待克服,但仍將持續與觀光業者進行溝通,期待能有效提升台灣觀光條件。
圖:立委蕭美琴於交通委員會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