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影視音樂文創產業計畫」審查出爐
本報新聞中心/報導原住民族委員會今(106)年度推展原住民族影視音樂文化創意產業計畫,共受理36件申請案,經過資格、書面、簡報審查,總計19件獲得補助,分別有1件原住民族電影片劇本開發、3件新製原住民族電視節目、1件現有電視節目新增原住民族相關單元、5件原住民族紀錄片製作及行銷、7件原住民族音樂創作、錄製及行銷、以及2件原住民族電影作品創意行銷,再為原住民族影視音樂文化創意產業增添生力軍。
原民會自100年開始推動「原住民族影視音樂文化創意產業」,至今已補助8部原住民族紀錄片、9件原住民族電影片劇本開發、17個原住民族電視節目製作、超過50張原住民族音樂專輯。其中包含曾獲臺北電影獎五項大獎的《只要我長大 Lokah Laqi!》、金曲獎最佳原住民語歌手獎的巴賴(高仲杰)-古老的透明/木梯創意工作室有限公司、阿努‧卡力亭‧沙力朋安-cepo'混濁了/潛藝術工作室、盧皆興(桑布伊)/桑布伊同名專輯- dalan/卡達德邦文化工作室等。
原民會表示,對於獲補助者除了給予經費的支持外,自105年起,也主辦「原住民族音樂節」,提供原住民族電影、紀錄片、音樂等作品露出管道與展演空間。今(106)年將於8月在高雄舉行。
想成為下一位金曲獎最佳原住民語歌手,或對原住民族電影、電視節目、紀錄片製作懷抱理想的朋友們,107年度原住民族影視音樂文化創意產業補助將於本(106)年10月1日開始受理申請至10月31日截止(以郵戳為憑),歡迎有志於原住民族影視音樂創作的朋友踴躍提出申請。欲詳知相關規定可至原民會網站(www.apc.gov.tw )/法規查詢項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