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獨資、合夥企業用健保IC卡查調所得
記者張麗英/報導五月所得稅申報月快到了。為節能減紙兼顧便民服務,過去獨資、合夥企業申請查調所得資料,必需利用工商憑證IC卡,但自今年4月28日起至6月1日止,查調105年度的所得資料,亦可使用負責人的自然人憑證或健保IC卡。
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表示,今年較特別的是開放獨資、合夥企業可以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IC卡查調所得資料。考量到獨資或合夥企業,其負責人通常即是老闆本人或親屬等有緊密之關係,故今年開放可用健保IC卡查調。但花蓮分局強調,查調人必須以在去年底以前向稽徵機關完成登記的負責人為主,若於105年度期間有歇業、廢止或經主管機關撤銷商業登記及有變更負責人情事者,則不適用之。
至於委任代理人代為查詢者,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於4月1日起至6月1日止,得以其合於規定之電子憑證,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授權機制,委任代理人後,由代理人以工商憑證IC卡等,於作業期間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
而稽徵機關提供查詢所得資料的範圍,係依各憑單填發單位申報之各式憑單進行歸戶,僅為申報所得稅時之參考,納稅義務人如有其他來源所得,仍應依法辦理申報;未依規定辦理申報而有短報或漏報情事者,除依規定免罰者外,仍應依所得稅法及其相關規定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