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出租專業農經營 嘸三七五的疑慮
記者陳品雯/報導有關報載「休耕補助變嚴 老農怨」一事,農糧署表示,政府自102年起推動「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每年仍得辦理一個期作休耕,鼓勵另一期作復耕生產之合理耕作模式,且農民年收益高於休耕實質所得。倘年長農友無力或無意復耕,可配合「小地主大佃農」政策透過當地農會協助媒合,將農地出租給年輕專業農耕作,以擴大經營規模,提高農業競爭力及農民收益,並可活化農地利用及創造產值。另農地一味長年休耕,易造成病蟲鼠害,影響鄰田生產及農村風貌,甚不合宜。
復耕收入優於休耕所得
農糧署說明,自102年起推動「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農田每年仍得一個期作辦理休耕,鼓勵另一期作復耕國內進口需求量大之進口替代雜糧作物,如硬質玉米、大豆、小麥、牧草及青割玉米等,或種植具外銷潛力、有機及地區特產作物,以提高國產糧食供應,並依作物種類分別給予補貼每公頃1.5~4.5萬元,同樣一年可領取兩期作補貼,係將休耕給付經費轉為轉(契)作補貼,另加計銷售農產品之收入,農民年收益高於休耕實質所得。
農友可放心將農地出租給專業農經營
農糧署強調,農業發展條例第20條第1項規定,自89年1月28日以後農地租賃不適用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不會有農地無法回收的情形。截至本(104)年4月底參加「小地主大佃農」政策之地主達31,857人,將其農地出租給1,679位專業農,因此年長農友如無力或無意續耕,而未能自行復耕,可委託代耕隊代耕或透過當地農會協助辦理租賃媒合,將農地放心出租給有耕作意願及能力的年輕專業農民復耕種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