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鄉辦理「農業生產及管理設備補助」
6/30前至吉安鄉公所農業課提出申請
記者陳品雯/報導為推廣農業機械化,紓解農村勞動力不足,增加單位面積產量,降低農民生產成本,提升鄉內農民生產效率及農業品質,吉安鄉公所補助農友購買農業生產及管理設備,補助項目包括:中耕管理機、農地搬運車、田間搬運機、動力噴霧機、動力施肥機、剪茶機、樹枝打碎機、土壤鑽孔機、鏈鋸、割草機、冷凍櫃及組合式冷藏庫,只要符合設籍於本鄉或於本鄉轄內自有耕地及國有耕地或委託經營耕地面積達0.1公頃之農業生產者、三年內個人未曾獲政府或農會相同機種補助者、以戶為單位每一農戶年度內以申請補助一台農業生產及管理設備為限,符合補助資格的農友自即日起至106年6月30日止可至吉安鄉公所農業暨觀光發展課提出申請,將依據「花蓮縣吉安鄉農業生產及管理設備補助實施計畫作業原則」優先條件配分進行排序核定補助名額,相關補助辦法請至吉安鄉公所網頁查詢公告訊息
黃馨表示為提升農業經營品質,並積極獎勵青農及有機農民,補助對象依配分高低定優先順序,實際從事耕作之青年農民18-45歲(5分)、通過有機轉型期或有機驗證者(5分)、檢具前年度農產品農藥殘留檢驗合格報告者(3分)、通過產銷履歷驗證者(3分)、吉園圃產銷班員(2分)、去年未獲本計畫補助之農戶(2分)、已加入臺灣農產品追溯制度(QR code)之農民(2分)、檢具2年期之土壤肥力檢測報告,檢測結果土壤肥力有顯著改善者(2分)、配合辦理種植登記、契作申報有案之農戶(2分)、一般產銷班之班員(吉園圃班以外)(1分),積分相同時,抽籤決定優先順序並參酌年度預算額度核定補助對象。
圖:吉安農民展示農具給鄉長黃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