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垃圾分類 全縣推動使用透明垃圾袋
記者吳思怡/報導為延續105年度資源回收執行績效,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局長饒忠表示, 即日起全面積極推動使用透明垃圾袋,106年7月1日前為宣導期,7月1日起將強制全縣使用透明垃圾袋,民眾如未依規定使用透明垃圾袋,清潔隊將執行破袋檢查。本局亦邀請各鄉鎮市長參與簽署活動共同支持與推行,並透過媒體全力宣傳廣為周知,期盼鄉親支持,共創花蓮的優質生活環境。
依據行政院環保署針對花蓮縣內掩埋場垃圾進行分析,其中有五分之一是可回收的塑膠類物品,多數都是可回收再利用的,經由妥善分類回收處理後,均能夠降低回收物品流入環境之中,減少對環境的危害。
105年推動各級公務機關使用透明垃圾袋措施,資源回收量較104年同期(5-12月)增加4345.38公噸(約提升14.02%),全縣垃圾清運量則較104年同期減少1599.86公噸(約減量4.23%),對於垃圾減量與提升資源回收有明顯成效。
饒忠建議,若能在廢棄物排出時妥善資源回收分類、積極查核,相信能有效落實垃圾分類與降低垃圾清運量。同時藉由透明垃圾袋的使用,讓清潔隊人員在收受垃圾時,能清楚且便利地檢查垃圾,落實垃圾分類與加強資源回收的執行,以達到垃圾減量及增加回收量之目的。呼籲民眾即日起購買垃圾袋時可選購透明(或半透明)垃圾袋,全民齊心為花蓮的環境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