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核定原住民族住宅四年計畫
本報新聞中心/報導為使原住民族享有一定水準之適足居住權,行政院核定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報原住民族住宅四年計畫 (106年至109年),計畫總經費達新臺幣6億元。計畫面向包含整備原住民族住宅資源、促進原住民族住居文化發展、提供多元化居住協助及增進原住民族之居住品質等四項執行策略。
原住民族住宅四年計畫除延續前期計畫,辦理原住民族經濟弱勢戶建購及住宅補助業務、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維管業務之外,亦配合蔡英文總統政策主張,規劃及推動提高原住民入住公共住宅的機會;因應住宅法之修訂,納入興建及經營專供原住民出租住宅之財務分析與融資評估;且為掌握整體住宅政策之趨勢,辦理原住民住宅相關法規及制度研究並推動中央及地方跨域協力資訊整合平台等。
本計畫藉由完備原住民族住宅資源,提供族人完整與即時的居住資訊,以及多元之居住協助,並透過協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家戶安置、建購及修繕住宅,改善族人居住環境,保障族人基本居住需求,以達安心、安身及安居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