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5日 星期四

兩年未通過任何一筆議員建議款 劉曉玫:縣長運用公權力打壓異己

兩年未通過任何一筆議員建議款
劉曉玫:縣長運用公權力打壓異己

記者張麗英/報導
  針對【議員建議款】兩年內從未通過,劉曉玫表示,縣長傅崐萁運用縣長裁量權,將曉玫送入的任何一筆民眾建議的款項,全部不予執行,想用此打壓民眾對曉玫的認同感,但傅崐萁縣長可能搞錯了,這樣只會讓民眾更清楚知道曉玫用心監督縣政,而縣長是利用公權力打壓異己。
  劉曉玫表示,因為對傅崐萁縣長的強力監督,傅崐萁縣長不管民眾是否緊急迫切的需求,卻是惡意不執行曉玫的建議案,縣長或是議員都是接受民意的託付,是來做縣民賦予責任,而不是全面否決花蓮民眾的需求,這都是可受社會公評。
  【議員建議款】目的是民眾或公家單位(例如:學校、警察局、消防局等…)提出緊急各式建設需要(例:路口監視系統、反光鏡、道路修繕等…),但沒有辦法編列入常規預算內,編列了一筆預算【議員建議款】,讓民意代表針對縣民的緊急需要來建議執行。
  劉曉玫說,花蓮縣議會有【議會建議款】以來,從來沒有發生一位議員的每一筆建議款通通被緩議,在花蓮縣政府網站上所公告的議員建議款項內容目錄下,花蓮縣議會總計33位議員,其他32位議員建議款項內容都登記在上面,唯獨劉曉玫卻找不到任何一筆執行的項目。
  劉曉玫呼籲,傅崐萁縣長所為如果不是以民眾需要為最高考量,而是將建議款作為自己以清算鬥爭的武器,社會也將對傅崐萁縣長會有負面評價,一個沒有氣度宏觀的縣長,絕對不是縣民之福。但我也接受,畢竟監督縣政本來就不是一件討人喜歡的事情,但是我們都是肩負人民的期待,我奉勸縣長不要以自己的私利擺第一,因而動用私刑來惡性抵制,應以人民的福祉及需求為重。

圖:議員劉曉玫提出的建議款項全被縣府列為「緩議」,無一項通過。(劉曉玫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