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4日 星期二

市公所獲道路管理及養護評比第一名

市公所獲道路管理及養護評比第一名

記者張麗英/報導
  縣政府為督導花蓮縣鄉鎮市公所道路養護情形,每年由專家學者組成考評小組,前往各鄉鎮市進行現地考核,經過實地考核後,花蓮市公所以考評成績85分,榮登十三鄉鎮市第一名。市公所表示,未來將持續加強維護用路環境,以提供市民整潔、安全、無障礙的用路空間。
  花蓮縣政府針對十三鄉鎮市進行「103年度編號鄉道及市區道路管理及養護考核評比」,花蓮市公所經評定為第一名。本次考核縣府以「道路損壞與平坦度」、「排水設施」、「交通標誌與標線及設施」、「舒適性」等四大項目,分別針對轄內路面平整性、路面與人/手孔蓋、排水溝蓋銜接處狀況、道路排水設施之設計、排水設施結構體、水溝蓋板或預鑄蓋板損壞情況、溝內通水狀況、交通標線劃設之適當性及辨識度、交通標誌標示內容之正當性、辨識度或損壞狀況、整潔維護、植栽綠美化、人行道與無障礙設施等等進行評分。
  委員們表示,各鄉鎮常見的道路缺失有道路或人行道有佔用情形、標線模糊不清、路面假修復不平整、排水溝堵塞不通或破損、遺失,以及路面雜草或街道不整潔等等,市公所也將針對委員們所提出的建議,加強維護管理。
  市公所表示,為提供整齊、平整、通暢、無障礙的用路空間,近年來加強針對老舊破損的人行道及道路空間進行修建改善,並改善騎樓的高低差以及加強無障礙用路環境,另外,也嚴格要求申請開挖管線單位,在施工完成後,務必做好「假修復(臨時性修補)」,並落實稽查為市民嚴格把關。
  此外,更結合「市民報馬仔」系統,及時修復毀損公設環境,以維護良好的公共環境。同時派員積極進行巡查及養護工作,以維護良善的公共環境,提供市民更優質、友善的用路環境。

圖:機車停放在市區停車格內,既不佔用人行道又整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