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9日 星期四

避難包採購涉弊 花蓮縣消防局發聲明

避難包採購涉弊 花蓮縣消防局發聲明

記者張麗英/報導
  花蓮地檢署與廉政署檢察官28日兵分11路搜查花蓮縣消防局及高雄市、臺中市、桃園市等承辦廠商公司與負責人住處,查扣相關卷證資料,並傳喚經辦主管、公務員及業者到案偵詢民國100年的緊急避難包採購案,經過7小時羈押庭審理,花蓮地方法院裁定消防局副局長林建億以及廠商吳進標兩人羈押禁見。花蓮縣消防局發出以下聲明:
  有關媒體報導花蓮縣消防局緊急避難包採購案,花蓮縣消防局局長林文瑞嚴正表示,本案係101年廉政署接受檢舉查察時,本府全力配合查緝行動前後近3年,並請司法單位本於毋枉毋縱精神,儘速釐清案情,本局同仁如確涉及不法,對不法公務員將予以嚴懲,絕不寬貸,若未發現不法,亦能儘速還給公務員清白。
   本局辦理各項採購案件,一向秉持公平、公開精神,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本案亦依法定程序,採最有利標方式辦理,全體評審委員皆為外聘之行政院工程會之評審委員,並未有本府之官員擔任評審委員,並依評審委員評核結果決標予優勝廠商,採購程序一切合法。
  上網公告邀請所有廠商依欲購單價(新台幣150元)提供貨品企畫書,供評選委員選出最佳之貨品,並向其訂購。本案當時有6家廠商投標,經審查資格有一家不合格,外聘委員就其餘5家廠商提供之貨品進行評選,選出之最優貨品,故所有投標廠商決標價格均一致為每袋150元,並無所謂價格多三成或所謂圖利廠商1000萬元之說,報載圖利廠商1000萬元,顯與事實有誤。
  未來本局辦理採購案件,將更加審慎評估採購需求及其決標方式, 增進採購效益,避免類似爭議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