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2日 星期一

兼職及非每月給付薪資未達73,001元 免扣繳所得稅

兼職及非每月給付薪資未達73,001元 免扣繳所得稅

記者張麗英/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表示,各公司行號於農曆春節前,陸續發放年終奬金犒賞員工一年之辛勞,104年1月1日起非每月給付之薪資扣繳稅款的起扣點已調高為73,001元,所以每次核發年終奬金之金額如果未達73,001元,可以不須先扣繳稅款,僅須併入員工年度所得列報扣免繳憑單。
  該分局說明,依據「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第8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無論是否填報免稅額申報表,其兼職所得及非每月給付之薪資,扣繳義務人每次給付金額未達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之起扣標準者(104年1月1日起調高為73,001元),免予扣繳。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103年度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及股利憑單之法定申報期間為104年1月1日至1月31日(因1月31日為例假日,順延至2月2日),請扣繳義務人多利用網路申報,以網路代替馬路,便利又省時。採網路申報者,請逕上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tax.nat.gov.tw),下載各類所得(含信託)資料申報系統軟體辦理申報。該分局呼籲扣繳義務人早申報、早安心,如期完成申報,避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