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日 星期三

花縣衛生局徐祥明大規模動員稽查蔬果肉品


花縣衛生局徐祥明大規模動員稽查蔬果肉品
 記者陳品雯/報導
  花蓮縣衛生局為了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徹底杜絕違規殘留農藥的蔬果及流入消費者手中,本週起衛生局長徐祥明特別調動大批人力,對全縣各果菜市場、大賣場、超商飯店、傳統市場、學校營養午餐團膳廚房及餐廳展開今年以來最大規模的抽驗檢查。
  徐祥明表示,近來有環保組織及消費者保護團體指出國內市售蔬果農藥殘留問題仍然嚴重。為了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同時維護花蓮觀光大縣的好名聲,特別動員衛生局及全縣十三鄉鎮市衛生所工作人員,主動出擊對各銷售端及餐廳進行稽查。
  徐祥明指出,花蓮縣衛生局所同仁為了落實這項消費者飲食安全保護政策,清晨四點鐘便須出門工作,晚上須忙至十點鐘以後才能休息。他對於同仁們的辛勞表達由衷感謝,也鼓勵衛生局員工,辛勞工作能換得全體縣民及消費者們的健康,那是絕對值得的。
  除了花蓮縣衛生局加強對蔬果及肉品稽查,徐祥明特別感謝花蓮縣蔬果運銷合作社主動幫助消費者把關。目前蔬果運銷合作社也以快速篩檢方式,對果菜市場內的農產品進行農藥殘留篩檢。據統計資料顯示,今年1月至4月經本縣蔬果運銷合作社以快速篩檢把關方式已檢出12批計1.5公噸不符規定農藥殘留之蔬果,已全面銷毀。
  徐祥明表示,花蓮縣蔬果運銷合作社可以進行初步第一線把關工作。但由於縣衛生局抽驗的蔬果會進行多達202項農藥殘留檢測,較為完整,因此衛生局仍必須果菜市場及全縣各賣場進行抽驗。
  徐祥明建議民眾,除了衛生單位加強抽驗食品安全,民眾選購蔬果時最好選擇能提供有快速篩檢合格檢驗報告或具有CAS標誌的產品。消費者清洗蔬菜時應去除外葉,以水沖洗蔬菜根部,將泥沙清除,並將根部摘除,再用水浸泡10~20分鐘,以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3遍,即可將殘留農藥洗出,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
  衛生局表示,對於殘留農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處以600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所有零售、批發及超級市場或量販店業者皆能依規定辦理,販賣合格保證之食品,確實要求供貨商須提出檢驗合格報告,做好保護消費者健康之工作。

圖:花蓮縣衛生局長徐祥明與同仁一同前往賣場抽驗蔬果肉品,以保障消費者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