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4日 星期三

戲水高峰期 消防局宣導防溺知識

戲水高峰期 消防局宣導防溺知識

記者吳佳俊/報導
  夏季來臨,又到了民眾戲水的高峰期,花蓮縣消防局日前受理一件民眾落水案件,一群民眾假日相約到河川捕魚戲水遊玩,當日一名戲水者不慎在湍流的河川中,遭魚網、繩索…類似物品纏繞,無法自行脫困,沒入水中。同行民眾發現溺者不見人影,才焦急搜索,但久久無法尋獲,才趕緊通報119,但等到找到人時,已經成為一具冰冷的屍體。
  在發生溺水案件時前,有甚麼是一般民眾可以做的事呢?首先應該避免在禁止戲水的水域戲水,在有合格救生員的水域才安全。萬一有人溺水時應先大聲呼叫請求支援,再及早打給119消防單位求援,尋找有浮力的物品(如:救生圈、浮木、或長竹竿…等)在岸上實施救援,民眾切勿逞強冒險救援造成不必要的危險,以往常有熱心民眾下水救人,自己反而成為溺者,因此救人前務必衡量自身能力,切勿匆促跳下水,以免徒增悲劇。
  花蓮縣消防局長林文瑞呼籲,夏日戲水民眾應以自身安全為第一考量,切勿貪圖一時的快樂,造成自己及親人們終生的遺憾。
  防溺十招包括:
  1、戲水地點需合法,要有救生設備與人員。
  2、避免做出危險行為,不要跳水。
  3、湖泊溪流落差變化大,戲水游泳格外小心。
  4、不要落單,隨時注意同伴狀況位置。
  5、下水前先暖身,不可穿著牛仔褲下水。
  6、不可在水中嬉鬧惡作劇。
  7、身體疲累狀況不佳,不要戲水游泳。
  8、不要長時間浸泡在水中,小心失溫。
  9、注意氣象報告,現場氣候不佳不要戲水。
  10、加強游泳漂浮技巧,不幸落水保持冷靜放鬆。

  救溺五步:
  1、叫:大聲呼救。
  2、叫:呼叫119、118、110、112。
  3、伸:利用延伸物(竹竿、樹枝等)。
  4、拋:拋送漂浮物(球、繩、瓶等)。
  5、划:利用大型浮具划過去(船、救生圈、浮木、救生浮標等)。

圖:消防局人員協助找尋、救援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