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藝術排練場地 歡迎登記使用
記者陳品雯/報導106年度花蓮縣文化局與原鄉舞蹈團合作提供的近百坪排練場地,已經開始登記使用囉!地點位處花蓮市中心,週邊設備俱全,交通更是便利。此合作案於去年開始,登記使用率滿檔,今年使用時段訂為每週三下午2:00至6:00及晚上7:30至9:30,有需要的團隊動作要快唷!
花蓮縣目前立案團隊89團,街頭藝人個人578人、團體類87團;眾多表演藝術工作者活躍於各式藝文活動,豐富花蓮藝術的多樣性。俗話說:「台上1分鐘台下10年功」,我們所欣賞到每一場精緻的表演藝術都是經過長時間的淬練而來,而一個可以符合演藝團體排練的寬廣度、隔音、黑膠地板等要素需求的空間,則為藝術創作從無到有刻不容緩的課題。有鑒於此,花蓮縣文化局特與原鄉舞蹈團合作提供近百坪的排練場地,為的就是讓花蓮的表演藝術更趨生根茁壯,鼓勵表演團體精進技藝、開發創造精緻節目。
另一方面,花蓮縣文化局為提升本縣表演團隊演出品質及多樣性藝術活動,藉由文化部推動的表演人才自我精進計畫,補助表演藝術相關培力課程與國外邀演經費,相關訊息請上花蓮縣文化局官網(http://www.hccc.gov.tw/zh-tw/Download/List/32),並歡迎表演團隊善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