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1日 星期二

明隧道災害復建工程交通疏導措施通過

明隧道災害復建工程交通疏導措施通過

  記者吳佳俊/報導
  花蓮縣106年2月份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20日下午於縣府簡報室舉行,由秘書長顏新章主持,會中討論「台9線164k+700明隧道災害加固補強復建工程」交通管制提案。
  工程位於台9線164K+753至164K+618(和仁隧道)明隧道區間(施工期程為2至10月共270個日曆天)。施作項目為明隧道鋼構補強、邊坡災害復建加固、道路工程。
  交通部公路總局南澳工務段工程司邱文作表示為了行車安全,施工期間將配合下列交通管制措施:上下邊坡施工期間為2至5月,施工期間明隧道內不影響行車安全,不實施交管;明隧道內5月起進行補強作業,並維持單線雙向通車。連續假期三日以上撤除施工用具以及交通護欄,以維護交通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