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日 星期二

加強垃圾破袋檢查 未分類最高罰6,000元

加強垃圾破袋檢查 未分類最高罰6,000元

記者吳思怡/報導
  花蓮縣每人每日垃圾清運量近年來持續上升,比全國平均值0.4公斤多上兩成。為降低垃圾量,花蓮縣環保局105年度加強實施破袋檢查與垃圾退運機制,即日起針對屢勸不聽或不配合分類者,最高罰6,000元。
  花蓮縣有七成的垃圾轉運至宜蘭利澤焚化處理,需付高額運輸與垃圾處理費用,104年垃圾轉運焚化處理成本逾1億元,成為財政一大負擔。為避免債留後代子孫,環保局推動垃圾減量與垃圾分三類工作,105年度統計至9月底,垃圾清運量已達42,362公噸,低於去年同期3.8%,垃圾處理成本減少576.8萬元,顯示推動工作已有成效。
  環保局長饒忠表示,為更加落實垃圾減量與分類工作,花蓮縣各鄉鎮市本年度1至9月執行隨車沿線破袋稽查,共稽查18,233件排出垃圾,其中3,565件不合格開單勸導,不合格率高達19.6%,顯示民眾垃圾分類仍需加強。隨著生活便利度提升,造成垃圾產生量增加,若民眾落實垃圾分類工作,不僅降低垃圾清運量,更同時提升資源再利用量,減少垃圾處理費用的支出,也能延長掩埋場使用年限。
  饒局長呼籲鄉親,務必配合清潔隊員實施破袋檢查,若垃圾裡還有資源回收物或廚餘,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金額為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敬請民眾落實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工作,共同愛護花蓮美好的環境。

圖:環保局人員進行垃圾破袋稽查,若垃圾裡有資源回收物或廚餘,不配合分類者最高可罰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