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0日 星期三

監委地方巡察 12月1日受理人民陳情

監委地方巡察 12月1日受理人民陳情

  記者張麗英/報導
  監察院第4組監察委員楊美鈴、蔡培村於12月1日8時30分至9時50分於縣府大禮堂受理人民陳情,欲向監察委員陳情之民眾,即日起可洽詢鄭先生:03-8228229或親至縣府行政暨研考處研展企劃科預約登記。
  縣府行政暨研考處長林金虎表示,陳情民眾請先備妥陳訴書及相關書面資料,詳細敘明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違法失職的事實及檢附相關證據資料,並載明真實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電話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如為法人或團體,須註明名稱、所在地及負責人姓名、登記證字號。關於填寫事項可至中華民國監察院全球資訊網(http://www.c y.gov.tw/mp1.htm)陳情專區下載陳訴書範例參考。
  當日受理程序依登記順序編號,引導向監察委員陳情,欲陳情之民眾請於時間內前往,以免逾時向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