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0日 星期六

吉安鄉公所發原保地權利書

吉安鄉公所發原保地權利書

記者陳品雯/報導
  吉安鄉公所8日上午舉行一○五年度原保地權利書狀頒發儀式,一共有二十八位原住民鄉親取得他項權利書狀,並由立法委員鄭天財、鄉長黃馨、立法委員徐榛蔚主任陳文卿及縣府秘書邱增良等人頒發,土審委員黃月春、李明華、孟明廣、吳德煥、李毓書、邱木生、蔡文龍以及頭目高約伯、陳正山、黃阿達、吳阿信、林木治及曾安密等人,親自到場與領到土地權利書的族人分享喜悅。
  立委鄭天財表示,早期原住民祖先遺留下來的土地多為原住民保留地,因過去原住民不熟悉法令,未於及時登記導致權益受損喪失,為還權於民,近幾年在政府政策推行下,只要原住民自民國七十七年二月一日以前即使用其祖先遺留之公有土地,且目前持續使用且有使用事實,便可申辦回復土地,在公所的努力之下,終使族人的土地經過法律程序,並合法取得權利。  鄭天財感謝吉安鄉公所從承辦人至鄉長都非常重視原保地申請案件的處理,原保地申請案原本於103年就結束,日前特別要求行政院繼續受理申請案,在中央也針對許多相關原保地申請上的法令問題進行突破與修正,如鄉公所這次申請受理的案件中,有族人因不清楚地目為林業用地,於土地上種植蔬菜,類似諸如此類的問題過去皆無法順利申請,甚至有民眾已取得地上權,五年後也無法獲得所有權,對此,特別在中央要求行政院原民會應加以修正,針對超限利用應依相關法令施以懲處,而不是剝奪民眾取得土地的權利,才讓民眾獲得應有的權利。
  黃馨感謝立委鄭天財於中央積極推動相關法案立法程序,對於地方上給予很多協助,表示雖然吉安鄉是平地鄉鎮,原住民人口約占五分之一,但是照顧原住民、輔導原住民取得土地權利是吉安鄉公所團隊積極推動之業務,於101年特別甄選具有地政專業的承辦人李有華來接辦原住民保留地業務,時常關心業務進度,也責成承辦人積極辦理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使得吉安鄉原保地業務推動順利,以提升為民效率的服務。
  黃馨說,因土地年代久遠且涉及土地繼承、家族遷移、面積超額等因素,計畫執行需時程及心力辦理,在許多人的努力下,也終使族人的土地經過法律程序,並合法取得權利。領到證書的南昌村七十七歲陳阿嬤說,沒有想到這麼快!到鄉公所申請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只要短短1年9個月的時間就能取得證書,真的很謝謝鄉公所。陳阿嬤又說自己從小就住在南昌村,家裡廚房很舊了,可是因為土地是國有財產局的地一直無法改建,今天終於拿到權狀了,第一件事情就是想要蓋廚房,自己年紀也太了,未來也可以繼承給孩子算是一種義務及交待,也可以放下心頭的重擔。
  取得耕作權利書狀居住在干城村的四十八歲林小姐,開心的與先生相擁合影,她說二年內就可以取得這二張權利書狀,真的很感謝鄉公所積極為民服務,認真的態度讓我備感尊重。由於爸爸媽媽中風無法前來分享喜悅,現在最想做的事就是回家告訴爸爸媽媽「我們拿到權狀了!」,會繼續於土地上耕作。
  原住民傳承祖先土地,歷經日本殖民及國民政府來台後,因不諳法令未及時辦理登記,致土地被登記為國有,原住民可透過法令程序設定耕地耕作權、林地農育權及建地普通地上權等方式,由族人自耕自用滿5年,即可無償取得土地所有權。本次吉安鄉公所頒發權利書狀儀式,共頒發34張權利書狀(農育權10張、普通地上權9張、耕作權15張),共計28戶原住民,透過頒狀儀式將土地權利回復予原住民,落實土地正義政策。

圖:吉安鄉長黃馨(一排左五)、立委鄭天財(一排左四)、土審委員等人與領到原住民保留地權利書的族人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