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30日 星期五

花蓮縣地方稅務專欄

花蓮縣地方稅務專欄

多元稅務資訊管道,民眾查閱真easy
  日常生活中遇到各種稅務問題時,總是不得其門而入,不知向誰求助。為了讓民眾可以快速找到方向,解決稅務問題,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提供符合民眾需求的文宣、資訊豐富的網站、專人經營的臉書專頁及免費服務專線等多元稅務資訊管道,讓民眾稅得輕鬆、稅得安心。
  該局免費提供一系列口語化、生活化之淺顯易懂的宣導手冊,放置於服務櫃檯供取閱,這些手冊是民眾了解稅務資訊的好幫手。機關網站提供稅務法令規定、稅務常識、節稅案例、申辦程序及民眾常見稅務常見問答,是民眾了解稅務資訊的最佳管道。該局臉書專頁會不定期發布最新動態及活動,同時也有專人經營,提供民眾一個即時互動的稅務資訊管道。
  除上述管道外,納稅義務人如對地方稅務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者,均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稅務專線8226121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花蓮縣地方稅局表示,稽徵機關的角色已由稅捐稽徵轉型為納稅服務,該局藉由多元化的稅務資訊管道,讓民眾充分瞭解租稅規定,使民眾依法納稅的同時,也懂得合法節稅以維護自身權利,以提供最好的納稅服務。

農舍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應按實際使用面積課徵地價稅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最近清查農舍土地,發現有原本核准興建的農舍另行增建、加蓋、鋪設水泥地、景觀設施或開設商號、經營民宿等,已不符合農地農用之規定,均將依實際使用情形改課地價稅。
  該局說明,土地所有權人持有土地期間,必須繳納地價稅或田賦(田賦自76年下期起停徵)。很多人以為蓋了農舍的土地,就可以不必繳納地價稅,但課徵田賦的基本要件為「農地農用」,蓋有合法農舍的土地,符合課徵田賦必須是「農地」的要件,農舍的興建面積,超過核准使用面積,或未依核定用途使用,就不符合作農業使用的要件,稽徵機關會自變更使用之次年按變更使用面積改課地價稅,並追補短漏稅額。
  該局同時表示,民眾若有地方稅稅務相關問題,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386969或03-8226121轉182至187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