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日 星期四

吉安鄉中央路人行道工程預計五月中完工 黃馨感謝營建署重視基層訴求

吉安鄉中央路人行道工程預計五月中完工
黃馨感謝營建署重視基層訴求

記者陳品雯/報導
  為使吉安鄉中央路人行道平整完善度達一致性,吉安鄉公所積極向中央內政部營建署爭取「吉安鄉特一號道路人本環境串聯改善工程」,於105年獲得975萬3,000元整之補助經費,由鄉公所設計,營建署代辦執行施工,目前執行進度為16%,預計今年五月中旬可完工,屆時將提供民眾安全、舒適的通行空間。
  1日下午鄉長黃馨在秘書吳印浴及建設課長陳全騏的陪同下,與中央營建署北區工程處東工組副組長李秋芳、主任張登妹及派駐工程師蔡政霖共同前往視察。李秋芳指出,吉安鄉所有本環境道路系統在吉安鄉黃馨鄉長長期的努力下,陸續完成建設,本次施作工程在吉安鄉特一號道路以北左、右各為六百五十公尺的人行道,這是中央路最後一段工程,非常敬佩黃鄉長對於地方建設認真投入,為民設想,與鄉內的各國中小通學步道及重要道路的步道系統,現已能完整串聯,也提供完善安全的通行空間,本次工程於一○六年一月五日開工,預計五月十七日完工,除了留有植生綠帶外,人行道的鋪面及仿竹欄杆等都是這次施作的重點項目,期望能銜接前期工程形塑整體景觀道路美感,提供人行道耐久性使用年限。
  吉安鄉中央路北起建昌路,南至南華二街,為花蓮縣南北向重要幹線,串連花蓮市及壽豐鄉,自鄉長黃馨99年上任後積極為鄉內爭取近2億元相關人行道工程建設經費,其中中央路分別以三階段進行改善工程,本次工程範圍從福興六街至福昌路左右各六百五十公尺,共有一千三百公尺進行改善,完成後吉安鄉內的中央路完成率即達百分之百。黃馨感謝中央內政部營建署重視地方基層訴求,特協助地方執行人行道工程,使人行道能達一致性,讓民眾能安全通行。黃馨表示這是中央路的最後一哩路,施工完成後吉安鄉中央路人行道改善工程就可全部完成,將提供平整的友善通行空間。
  吉安鄉分為二個都市計畫,分別為吉安鄉都市計畫及吉安鄉公所附近都市計畫,以中央路來說,從福興六街至福昌路之間為都市計畫以外地區,由於年久失修殘破不堪,在吉安鄉所擬定整體發展架構下,將主題核心聚焦於人本交通整合推動,及空間與環境之整體規劃設計,再結合吉安鄉整體人行空間及景點發展。吉安鄉公所表示,中央路人行步道整修共計一千三百公尺,整體平均寬度為二公尺,既有大理石鋪面,因樹根隆起破壞人行道鋪面,年久失修,原有人行道上的公共設施-台電電箱造成人行道寬度不足以讓輪椅通過,急需迫切改善整體人行道及增加無障礙空間,提昇人行道暢通度。
  本次執行計畫位置左右兩側主要為觀光果園、農田、住家為主,設計上採用透水鋪面,加強行道樹種植,配合休閒農村景觀特色,形塑田園城鎮以永續經營管理維護策略,改善休憩空間,使之達到行走無障礙、增加綠化與透水面積,以期達成保水的環境保護效益。
  黃馨呼籲鄉親,上億元的人行道改善經費,需要民眾共同維護,共同遵守規定,切勿將汽機車騎上人行道或停至人行道,讓騎樓空間保持暢通,給行人安全的通行空間。她說,安全的通行空間、明亮乾淨的透水磚地面,是塑造吉安觀光的基礎,鄉公所積極改善人行道老舊破損、汽機車占用等情形,目的是還給行人通暢的步行空間,營造友善無障礙的通行環境,提升整體環境,營造,期望能與鄉親共同維護建設公共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