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1日 星期五

為部屬攬過的擔當-漁 樵 閒 話

為部屬攬過的擔當

「盧象升」是明朝名將,一生領兵征戰,効命沙場。他帶兵雖嚴,但一向以寬容態度對待有過失的部屬,史書稱他一生「未殺過一偏將」,甚得部屬的敬重和朝野讚賞。
  1636年,盧象升率部在湖北作戰。由於他麾下部將擔任兩路進攻的總兵「祖寬」有厭戰情緒,以致士兵嘩變,作戰節節失利。
  兵部尚書「楊嗣昌」為此追究責任,除指責盧象升指揮不力外,還責令其將「祖寬」罷官投獄。
  盧象升深知祖寬有勇有謀,曾為明王朝屢建戰功,不能因一次作戰未勝,就置人於死地。可是,要是就這樣饒過祖寬,不給他嚴懲,勢必引起其他將領的仿效,對日後帶兵打仗十分不利。
  內心幾經掙扎煎熬,盧象升終於決定上書朝廷,據理力爭,希望替祖寬說情減免罪刑。
  盧象升的奏摺上提到:
  「不問難易,不顧生死,專以求全責備。雖有長才,保以展布。」他以自身一生功名為祖寬擔保。朝廷看過盧象升的書面求情,終於收回成命,同意派祖寬「帶罪立功」率軍去陝西鎮守。
  祖寬死裡回生,對盧象升的犧牲擔保,感激涕零說:「主將之恩,畢生難忘。今生隨他征戰,萬死不辭!」
  上司為部屬攬過,在現實社會上已經極少見。一般的長官,爭功諉過!邀功請賞都唯恐不及,如何還有替部屬承擔罪責的雅量?大家說:是還是不是?對或者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