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4日 星期五

萬安40號演習將於3月2日實施

萬安40號演習將於3月2日實施

記者潘青/報導
  花蓮縣106年「萬安40號」全民防空演習訂於106年3月2日(星期四)下午13時30分至14時實施,為提醒民眾多加留意,玉里警分局利用廣播車、清潔車沿街以國、台、客、英及原住民語向民眾宣導,分局員警也徒步穿梭於大街小巷,挨家挨戶面對面地提醒民眾勿忘記,本次演習目的在於培養國人熟悉防空警覺及防空整備要領,以落實全民防衛動員,實踐全民國防之目標。
  依據民防法第21條規定:為減少空襲時之損害,國防部得會同有關機關實施防空演習,命令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音響及其他必要之管制。演習時民眾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住、商家一律立即關閉門窗、音響、熄滅燈火,停止一切活動,採取疏散避難行動。
  二、在室外工作或行駛途中之人車,應就近進入公共避難處所或堅固建築物底層實施避難。
  三、道路、街(巷)一律交通管制,不准停留徘徊或於高樓探頭觀望。
  四、演習期間所有人、車,一律接受憲兵、警察、民防人員的管制、指揮、引導疏散避難。
  五、在市區行駛之車輛,應靠路邊停車立即下車進入避難處所。
  六、未解除警報,不得走出避難所或返回市區。
  防空警報發放後,民眾未依上列規定事項配合,經執勤人員勸導不從者,依民防法第25條第2款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玉里警分局提醒您,多一分防空準備,減少一分損失。

圖:員警向民眾宣導「萬安40號」全民防空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