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日 星期六

花蓮港區違規捕魚 海巡取締維護安全

花蓮港區違規捕魚 海巡取締維護安全

記者吳佳俊/報導
  花蓮海巡隊12月1日17時許獲報:於花蓮北濱近岸海域有船筏疑似違規捕魚,該隊立即調派線上2015艇前往查處。
  18時許2015艇於北濱外0.1浬處,發現花蓮籍『滿○發6號』漁船,確於花蓮港公告之港區範圍內捕撈鰻苗,經登檢蒐證後,全案依涉嫌違反商港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函送交通部航港局東部航務中心核處。
  由於花蓮港區往來商船、客貨輪及漁船眾多,主管機關(航港局)基於安全考量,禁止漁船及民眾於公告之港區範圍(含外港區)內從事養殖及採捕水產動植物,且罰責甚重(600元或10萬以上罰緩),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花蓮海巡隊自105年7月1日開始執行「護永專案」以來,全力落實轄區海洋與漁業資源維護與保育職責,加強查緝違法漁業行為,並針對沿近海漁業保護區違規捕魚行為嚴予取締,有效守護海洋資源;也呼籲民眾如發現違規捕魚情事,請撥打海巡「118」服務專線或透過漁業電台通知本署,海巡署將立即前往查處。

圖:花蓮海巡隊2015艇登檢滿○發6號。

圖:滿○發6號漁船起網後所捕獲的鰻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