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5日 星期三

花蓮縣文化局106年補助說明會

花蓮縣文化局106年補助說明會

記者陳品雯/報導
  花蓮縣文化局104年獲行政院「第二期花蓮縣綜合發展實施方案(105-108年)」核定補助辦理「花蓮縣文化創意產業培力及發展計畫」,推動文創產業、石雕藝術及表演藝術之相關培力與環境建置。為使本縣藝文工作者充分了解文化局106年度相關補助及徵選計畫,特訂於106年2月16日(週四)上午10時30分及下午2時分別在本縣社福館5樓會議室及瑞穗鄉拔仔庄常民文化館辦理說明會,歡迎藝文工作者踴躍參加。
  此次說明會內容共計13項補助計畫,包括「花蓮縣政府考古試掘經費分攤要點」、「花蓮縣政府辦理民俗及有關文物及傳統藝術保存補助作業要點」、「花蓮縣傑出團隊徵選及獎勵計畫」、「表演藝術人才自我精進計畫」、「花蓮縣文化局補助表演藝術活動審查作業要點」、「社區營造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社造點徵選」、「產業提升創新提案徵選」、「全民文創培力暨花蓮魅力展現」、「推廣生活美學教育」、「假日文化廣場作業補助要點」、「駐縣藝術家補助」、「拍片住宿及促進在地人士就業補助」及「影視作品創作徵選補助簡章」等。
  陳淑美局長表示,文化絕對不只是狹義的詩書畫樂,在更高遠的格局之上,士農工商各具文化內涵,因此文化局除了延續針對各式展演活動的補助外,亦希望鼓勵在地藝文工作者及業者做更大的夢,善用青年返鄉的趨勢,將青年創新、網路應用能力及企業既有的核心強項結合,落實「文化產業化,產業文化化」的理念。同時,文化局也希望鼓勵在地藝文工作者走出花蓮,多元學習增進知能、參與會展或博覽會藝術節等,並開拓展售機會。文化局會持續輔導陪伴,將資源直接導入給有企圖心及需求的藝文工作者。
  相關活動訊息及補助簡章請至花蓮縣文化局官網查詢(www.hcc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