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4日 星期二

學校午餐採四章一Q分階段試辦 建立標竿

學校午餐採四章一Q分階段試辦 建立標竿
 本報新聞中心/報導
  為達校園食材溯源目的,農委會協助將有機、產銷履歷、CAS台灣優良農產品、吉園圃安全蔬果或具有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QR Code之農產品(簡稱四章一Q)納入教育部修訂之「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參考範本)」,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在地生產之可溯源食材。因各縣市供餐形式及價格不同,經106年3月1日行政院召開四章一Q政策跨部會首長協調會議決定分四階段推動,105學年第二學期(106年2月)由六縣市優先試辦,至107學年第二學期全面推行,政策將採滾動檢討調整,沒有髮夾彎的問題。期能自學校午餐開始做起,由中央、地方之教育、衛生及農業相關單位以及學校與民間組織等共同努力,全國齊心為學童午餐安全把關。

因應各校供應條件不同 農委會已建立四章一Q專區
  農委會表示,因應各縣市學校午餐供應樣態不同,為利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在地可溯源食材,原每人每餐補助3.5元改以獎勵金方式,除可避免因強制使用造成廠商拒絕投標,影響學童用餐權利,亦可引導廠商採用四章一Q國產在地可溯源農產品,更能有效推動本政策,為協助各界認識四章一Q相關政策,農委會已建立學校午餐四章一Q專區(http://www.coa.gov.tw/4b1q/)隨時提供辦理進度供各界參考。

推動分階段試辦 結合稽查及獎勵機制 建立標竿典範
  105學年第二學期(106年2月)已由新竹縣(市)、臺中市、臺南市、臺東縣及宜蘭縣等6個縣市優先試辦四章一Q食材供應學校午餐,並陸續規劃邀請其他縣市加入106年第一學期試辦行列,行政院亦將結合「行政院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專案小組」及「106年獎勵地方政府落實推動食安五環改革政策計畫」,透過有效稽查導正缺失,藉由多元配套措施提升校園午餐食材安全與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