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4日 星期六

蕭美琴提「發展觀光條例」 三讀通過

蕭美琴提「發展觀光條例」 三讀通過

  記者張麗英/報導
  為提振台灣觀光產業,開發多國遊客市場。立委蕭美琴提案修正「發展觀光條例」多條條文終於在23日三讀通過。其中對配合政府觀光政策業者,基於政府協助提升服務與轉型的原則,可有條件的享有適度租稅減免。此外,還加入得用外籍人士擔任特定景觀區之外語導覽工作之相關規定,吸引外國籍遊客到訪,期能開創另一番觀光榮景。
  觀光產業也被稱為無煙囪工業,在台灣的東部,其他工業相對較少的情形之下,觀光產業更是活絡地方經濟,創造就業機會的重要經濟活動。在當前台灣外交困境下,觀光產業也是一個可以讓全世界進入台灣,看見台灣,愛上台灣的最佳途徑。
  蕭美琴說,全世界各國都在爭取商務人事,並積極開放會議跟展覽的周邊服務產業,為了加速我國會展產業的發展,她積極努力尋求各委員的支持,修正發展觀光條例中第四十九條,作為授權地方政府訂定自治條例的法源依據,讓未來配合國家觀光發展政策的觀光業者,在營運期間使用的不動產,享有適度地價稅及房屋稅等租稅減免優惠。今日修法終告通過,總算為觀光產業打通一條活路,減輕業者沉重負擔。
  此外,為了讓「發展觀光條例」與時俱進,符合實際觀光產業的需求,另外增訂發展觀光條例第十九條「並得聘用外籍人士、學生等作為外語觀光導覽人員,以外國語言導覽輔助」之說明,使「外語觀光導覽人員」的相關法規完備。讓熟悉台灣民情、文化且長居的外籍人士、在台留學生,能夠受聘並實際從事服務。不但能提供外國遊客更高品質的服務,也強化這些在台外籍人士對台灣的認同與連結。
  蕭美琴表示,台灣觀光產業過去過度集中單一發展模式,缺乏多元性,近來整體產業鏈都遇到許多外部挑戰和轉型的壓力,因此「發展觀光條例」更應與時俱進,能反映現實產業的需求。
  而今「發展觀光條例」修正案順利三讀通過,她也感謝交通委員會李昆澤召委及交通委員的支持,得讓修法順利通過。雖振興觀光發展存在多挑戰,但蕭美琴仍將持續與觀光業者進行溝通,期待能有效提升台灣觀光條件。